火災探測器試驗器的日常維護要求有哪些?
點擊次數:3359 更新日期:2019-12-06
火災探測器試驗器的日常維護要求有哪些?
1、火災探測器試驗器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,不得隨意中斷。
注:系統正式啟用后不得因誤報等原因隨意切斷電源,使系統中斷運行。
2、每日應檢查火災探測器試驗器的功能,并按本規范附錄F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。
注:本條規定了每日應做的主要工作。火災探測器試驗器及相關設備,如區域顯示器、火災顯示盤是系統中的核心組成部分,一旦出現問題,會影響整個系統的工作。因此,必須做到及時發現問題,隨時處理,以保證系統正常運行。檢查的方法可以根據火災探測器試驗器的功能特點進行。
3、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,并按本規范附錄F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。
(1)采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。
(2)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。
(3)試驗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、信號顯示。
(4)對主電源和備用電源進行1~3次自動切換試驗。
(5)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:
1)室內消火栓、自動噴水、泡沫、氣體、干粉等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;
2)抽驗電動防火門、防火卷簾門,數量不小于總數的25%;
3)選層試驗消防應急廣播設備,并試驗公共廣播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的功能,抽檢數量不小于總數的25%;
4)火災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的控制裝置;
5)送風機、排煙機和自動擋煙垂壁的控制設備。
(6)檢查消防電梯迫降功能。
(7)應抽取不小于總數25%的消防電話和電話插孔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。
注:本條對每季度應做的檢查和試驗作了具體規定。